被譽為「偉大的美國小說家」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最新力作《十字路》(Crossroads)終於問世,故事背景自1970年代展開。(圖片來源:新經典文化)
寇特.馮內果曾說,藍調是美國帶給全世界最好的禮物。藍調雖然沒辦法殺死絕望,但至少能把它趕到房間的角落。但顯然,強納森.法蘭岑不完全贊同。在他的新書《十字路》中,藍調不只帶來了絕望,還將心中最自私深沉的願望,暴露到了昭昭信仰的注目之下。
《十字路》(Crossroads)書名源自羅伯.強生(Robert Johnson)的經典藍調歌曲〈十字路藍調〉(Cross Road Blues)。樂迷們更為熟悉的,或許是Cream翻唱的版本,書中的牧師父親羅斯也就此評論了一番:「⋯⋯那些古老的聲音裡那麼多痛苦,幫助我了解我在哈林區遇到的痛苦。那才是藍調的真諦。白人樂團模仿的時候,缺的就是這一塊。在那些新音樂裡面,我完全聽不到痛苦。」
羅斯這番議論尤其針對Cream的吉他手艾瑞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而發(儘管有些一廂情願),這位藍調大神不只是白人,而且是英國人,但任誰──即使是在小說時間的一九七一年──也無法否認他的偉大。披頭四以降的英倫入侵(British Invasion) 1,教藍調正宗誰屬更顯複雜,誰談誰尷尬。
作為收官之作──法蘭岑原計畫寫一部從一九七〇年代橫跨至今時的小說,但將近七百頁過去,讀者卻欣喜地發現差點連一九七一年的聖誕節都過不完,因此只好分作三部,後饗讀者──從書名及典故我們就隱約感覺到了法蘭岑對「偉大藝術」的浮士德式焦慮。羅伯.強生有這麼個傳說:據說強生早時琴藝並不精湛,但某天深夜,他在一處十字路口遇到了惡魔,於是他獻出自己的靈魂,換來了絕世琴藝⋯⋯《自由》出版後,法蘭岑被《時代雜誌》譽為「偉大美國小說家」,意指法蘭岑肩負了自梅爾維爾以降的「偉大美國小說」(The Great American Novel)傳統。梅爾維爾當年的雄心壯志(其實他先找上了霍桑扛大纛,但老人家年紀大了,或許不願生事,於是勉勵幾句,打發走了梅爾維爾)或可看作是美國的「鄉土文學意識」抬頭,他所要揭櫫反動的,正是(文學的)「英倫入侵」。法蘭岑繼承了這份文學與音樂的遺產,但同時沒忘記藍調肇現之初的情景:它誕生於絕望,法蘭岑以《十字路》中逐一彈撥出芝加哥一新教牧師六口家庭的屬七和弦 2,家庭、信仰,以及這些堅固建築內在罅隙就彷彿是在十二小節3間不斷迴旋反覆的張力與解決。
一九七一年的美國時值尼克森總統任期,越戰進入後期,反戰已經不是新鮮事,在年輕人間甚至顯得落伍。毒品氾濫(尼克森在這年發起反毒戰爭,但其真正意圖是為了打壓反戰聲浪)、性解放(同樣不新鮮)、新的音樂型態等時代因素教世俗化信仰難以施力。
作為家中的主事者、父親、丈夫,副牧師羅斯三年前蒙受大辱,被迫退出自己一手催生的青少年團契「十字路」。他將地盤讓給更得年輕人緣的新晉牧師,自己遁入社區服務,並結識了回奔家鄉的寡婦法蘭西絲,而七十八轉的藍調唱片是他心目中最好的催情劑。熱戀昏頭(加上自我貶抑)的羅斯沒有注意到家中懸而未決的藍調音(自華格納《崔斯坦與伊索德》以來,我們深明半音階勾起的強烈人欲4):大兒子克藍放棄緩徵資格自願從軍、聰明絕頂的二兒子裴里吸毒販毒、女兒貝琪愛上了樂團主唱,不惜忤逆父親加入「十字路」、母親瑪莉安則偷偷進行心理諮商。
法蘭岑總是讓人重新憶起讀小說、也只有透過閱讀能得到的快樂;當我們讀到好故事的時候,最希望的就是最後一頁永遠不要到來。《十字路》分兩部,占全書篇幅約三分之二的「待降節」集中在聖誕節前三天發生的事,以人物分述,時而合流,補充不同視角;「復活節」則為劫難後話,構成全書的張力與解決。法蘭岑筆力驚人之處在於,如此的家庭劇容易流於浮泛,天大的災禍也禁不起再三講述,只會教讀者失去耐心。那麼,不妨訴諸對角色的同情(一如法蘭岑喜愛的費茲傑羅筆下人物)?但希爾布蘭特一家似乎難以教人憐憫,他們各自背著各自的十字架,各自處在各自的十字路口,讀者深吸了一口氣,決定跟著人物踏上無論前路是好是壞的腳步時,法蘭岑卻硬生生地教不諧的和弦延長5 ,同時要求讀者「不要論斷人」,同情也因此無以為繼。但諸般種種更顯出法蘭岑的高竿,他放棄了小說家容易動用的武器,甚至在訪談中提到,他無意借力於時代紅利──《十字路》並非一本資料性的七〇庶民心靈史──而是純粹希望以一頁頁的好故事取悅讀者。例如母親瑪莉安原先只是個次要角色,但寫到瑪莉安對諮商師吐露歷史時,法蘭岑覺得有戲,於是五頁篇幅攤成了讀來揪心動人的五十頁,讀來不覺拖沓,反覺天然,這正是法蘭岑精湛的即興6功力。
但這也並不是說法蘭岑的小說人物不值同情、時代精神平板,恰恰相反。選擇的艱難,以及選擇帶來的債與償是法蘭岑的關注核心,從他的非虛構作品中我們亦可得到參照。讀法蘭岑的小說,我們常會後知後覺地發現到:作好人是個選擇,小至要不要抽菸,大至要不要通姦──斷絕與神的聯繫。也正因他筆下的人物想作個好人的代價如此之高(也因此頁數如此之多),不去考慮動機後果,簡單地論斷他人要容易得多,而這正是法蘭岑所深自畏懼的。《十字路》或許到頭來並非希望讀者對人物作出道德評價,臧否他們的決定,而是在一個即將轉變(某些重大轉變業已發生)的時代十字路口,帶著讀者來到惡魔面前,輕聲問一句:「你願意拿自己的靈魂交換些什麼?」
最後,我想岔題聊聊一九七一年的一件大事。這一年的十一月,齊柏林飛船發行了傳奇專輯《Led Zeppelin IV》(其中包括大家耳熟能詳的〈通往天堂的階梯〉(Stairway to Heaven)),從此改變了搖滾樂史。小房間、小酒吧再也裝不下藍調(搖滾),而美國每間樂器行的門口從貼著「我們有教授〈通往天堂的階梯〉」海報,到後來供不應求,改換上了「我們不教授〈通往天堂的階梯〉」。藍調搖滾登上了麥迪遜花園,若干年後來到了甘迺迪中心,歐巴馬總統親自致辭,而後在台下與齊柏林飛船成員一同聆聽其他樂團的致敬表演。我讀《十字路》的時候偶爾會想,這本書如果改叫作《通往天堂的階梯》也似乎不賴,但法蘭岑顯然有他品味堅持,如此格雷安.葛林式的書名想必他是不會滿意的。時至今日,討論正不正宗或許也沒有太大意義了,藍調確實發源自密西西比三角洲,但就像月琴大師陳明章說的:「我彈的是Taiwan Blues。」一如此刻我手中的《十字路》雖然是位白人男性作家寫的,說的也不是我生活的時空,但那又如何呢?在八個小時的閱讀時間裡,它確實把我(不想面對稿債)的絕望趕到了房間角落,還有比這更藍調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