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人類的吸血鬼

讀《藍狗的眼睛》

2023-06-29  盧郁佳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Cultural Center, Image via Shutterstock.com

 

馬奎斯十九歲前後寫的短篇小說集《藍狗的眼睛》,我看不懂,大家都不懂。如果是無名新人寫的,看不懂就踢掉它(X)。但既然是大師馬奎斯,畏於天威難測,大家一言不合就美化它,挖空心思歌頌書中厭世、煩躁一瀉千里的描寫,而忽略這些描寫徒自空靈、毫無頭緒,各篇單看不構成意義。簡體版舊譯《藍寶石般的眼睛》,我雞腸鳥肚揣測是不是因為不懂為何叫藍狗的眼睛,所以美化為像藍寶石的眼睛,通過審美跟大師和解,求一個圓滿。凡是馬奎斯做的都對,都要誇,這種不明就裡的忠誠就是背叛。無論多不願意涉險犯難,讀者都必須跳過阻絕意義的通電圍籬一探究竟。

〈藍狗的眼睛〉描述男主角反覆夢見一個女人,每醒就把她忘得一乾二淨,只有她畢生尋覓他。夢中他對她說過通關密碼「藍狗的眼睛」,於是她到處對路人說、在商店地板上拿口紅塗寫這句話,希望男主角相認,結果只是被世人當成瘋子。

從男主角的觀點,這淒楚的尋覓,浪漫得揪心。浪擲一生等待一人的女人,可憐可愛,好似鄭愁予的浪子情懷,〈情婦〉說除了等待,他什麼也不留給情婦,斷言:「寂寥與等待,對婦人是好的。」;〈錯誤〉謳歌「那等在季節裏的容顏如蓮花的開落」、「東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你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廣為傳誦,代代收入教科書,使臺灣讀者熟悉到可直覺代入本篇男主角的棄婦閨怨美學。差別僅在鄭愁予的理想棄婦是文瘋,纏小腳被扔在家中自生自滅,像鐵鏈女飢寒無人聞問;而馬奎斯的理想棄婦是武瘋,會滿街大鬧,到處碰壁,自取其辱乞討那份不存在的愛情。而脫離男主角的觀點來看男主角,這就渣。凡事只求一時爽,沒在管對方死活。他心目中的戀愛不是相聚之歡、相思之苦,而是隨心所欲缺席。不是需要別人,而是單方面被需要,讓別人求之不得飽受折磨,越折辱人,他越滿意。他要的不是愛情,是在關係中掌控權力宰制對方。

看「藍狗的眼睛」這幾個字,有人看到藍眼睛,覺得美,忽略當中埋了一個狗字。像忠犬八公等主人一樣眼巴巴空等,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人。粉絲越去美化的地方越殘酷。

男主角既受不了相聚,也受不了別離,只有在分離的情況下知道自己被等待時才安心。就像〈那波,讓天使等待的黑人〉中,馬伕那波每週到村中廣場音樂會看黑人吹薩克斯風,他看見黑人,黑人沒看見他。有一天,黑人不再出現,那波仍然每週去空等。後來黑人出現,對他說:「我從沒看見你,不過,當我不再去那裡後,我感覺到每個禮拜六有個人不再來看我了。」

沒看見你,是假裝的。知道你每週來看我,是真的。

這是馬奎斯的通靈時刻,看似胡言亂語,卻總是精準一刀斃命。首先,黑人自己都不去了,還怪那波沒來看他。自己不付出,卻以為別人理所當然應該為他付出。他不願受任何限制,卻要處處限制對方。寫的就是「他只想到他自己」幼兒式的自戀。其次,那波仍每週苦候,黑人卻怪那波拋棄他,可見黑人焦慮恐懼到否認現實。黑人不去,是外表冷漠,故意表示不在乎對方;黑人感覺那波失約,是怕愛他的人不要他了。甚至如鄭愁予把自己的需求投射為戀愛對象的需求,相信等待對那波是好的,要是那波不等,那就不好了。對黑人而言,最理想的凝視就是「他看見黑人,黑人沒看見他」──黑人要那波愛他,但他不愛那波。

沒有肉身凡軀可承受這等苛求,因此〈藍狗的眼睛〉說女主角像青銅雕像,肚皮的凹凸就像拿棍子一下接一下打出來的。他心目中的親密關係,異常暴力,所以他相信承受他暴力的女人應該堅強不碎,甚至小說讓女主角承認自己就是一具金屬空殼。男主角為何成為自戀吸血鬼?馬奎斯用了整本書來鋪陳前因後果。各篇單看不構成意義,因為它是偽裝成短篇小說集的長篇。

從〈第三度認命〉主角冗長、渙散、喋喋不休的訴苦攻擊中,讀者得知他九歲就死了,停棺在家,已二十五歲。母親照料無微不至,細心通風打掃換鮮花,每量身高發現長高就母愛滿足。等他大了不再長高,母親喪失興趣不理他。而他學會了欣賞沒人來吵的「平靜」、「靜謐」,並說了四次「快樂」。第二次死亡,是他屍體腐臭下葬,他恐慌被活埋,以前只是母親怕陌生人來家裡看到他很丟臉,現在他怕鄰居親友看到他腐屍都會邊吐邊逃。聽著葬禮神父禱告,他邊嫌侍祭拉丁文講得爛,一邊認命接受死亡。

莎士比亞《威尼斯商人》的台詞「懦夫死前就死了好多次;勇士一生只死一次」以死亡隱喻活人受恐懼折磨,〈第三度認命〉也用死屍來隱喻男主角失能的感覺。他用老鼠鑽進衣服跑遍全身,啃咬眼皮,隱喻厭惡、恐怖。我想那種觸感指向皮膚充血發癢,像是臉紅羞窘難當,對自己的存在深感羞恥。

文中提到他死了第一、二次,標題「第三次認命」強調結尾是他第三次認命,亦即不是寫死亡,是寫認命。男主角自稱「平靜」、「靜謐」、「快樂」原來全是撒謊,如死之痛苦,是因為在母親跟前失寵。

〈有人弄亂這些玫瑰〉表面說他做了孤魂野鬼,三番兩次要偷一束玫瑰給自己上墳,不遂。在象徵層面,偷花是期待有人扮演他母親。母親每天給他停棺的房間換玫瑰、百合、紫羅蘭;後來老家搬空,閒置二十年,他幼年青梅竹馬的女人才住進來種玫瑰賣,不知他存在。他設法從女人手中偷花,是說渴望女人如母親般關注他。然而他打算瞞過女人耳目偷花,女人死後才會知道他一直長相左右。筆調宛如陰陽兩隔人鬼戀般淒美,其實是葉公好龍,美只美在重逢被推遲到無限遼遠。假如女人在本篇結束前先死,鬼魂應該會拔腿就逃,奔離它盤據的鬼屋永不回來。

馬奎斯《苦妓回憶錄》寫九十歲老人指定要嫖處女,開頭引用川端康成〈睡美人〉。所以我以為〈睡美人〉啟發他寫《苦妓回憶錄》,結果〈睡美人〉是一九六一年寫的。早在一九五O年,馬奎斯二十三歲寫的〈有人弄亂這些玫瑰〉中,隱形鬼魂已默默監視著不知情的愛人一舉一動;在馬奎斯七十七歲出版的《苦妓回憶錄》中,變為老人愛上沉睡的雛妓。不變的是,那波「我看見你,你看不見我」的單戀目光。必須是處女、對性交一無所知,貧富貴賤一切條件都比老人弱勢,才令老人在一生逃避後終於敞開心胸狂戀。只有沉睡的女人才不構成威脅,垂落的眼皮阻斷了她凝視的殺傷力。女人的回望令他無地自容,有如槍口噴射火焰焚身,勾起他對自身存在的羞恥。

〈艾娃在她的貓裡面〉是美女抱怨受美貌折磨,青春時男人們都盯著她不放。現在美貌已崩解,讀者以為她該如釋重負了,不料她仍三次罵美貌「毫無用處」、「多餘」、「像用不上的舊外套」,急於擺脫而不得。急得失眠,渴望變成「毫無魅力的平凡女人」、「醜女」,羨慕「她粗俗的捷克朋友,是個悲哀的醜女,還有個狗一樣的名字」會比她快樂。

所以美貌到底是已經崩解,還是無法擺脫?

這當然是胡說八道。就像〈第三度認命〉她的鬼兒子把認命硬說成快樂;只要同一句話說三次,都是自欺欺人。她討厭美貌嗎?後文說她自律節食多年。她討厭成為注目焦點嗎?後文說「只要想到自己被遺棄在這棟古老的屋子裡」她就會嚇得渾身僵硬;另一處說「要活在遺忘中實在叫人不甘心」。

兒子通過前後矛盾告訴讀者,母親是雙面人:人前假閨密,人後拿朋友來刷優越感,偷酸朋友醜、粗俗、悲哀,總之脾氣來了亂罵一通,嫌到沒得嫌,連朋友名字都嫌。我想朋友一定是個美人,威脅到她了吧。母親嘴巴說好想變醜,內心怕醜怕得要命。事實上是如何?她不一定很美,但自認很美,在兒子眼中也美。老了還是美,只是她罹患臆形恐怖症,會把小瑕疵或不存在的缺點放到天大,然後被自己的幻想打擊到失眠。

她膚淺勢利,深怕她已下葬的兒子想回來睡在她身邊。這是兒子抱怨她對他無情。〈第三度認命〉抱怨過,陌生人來家看到兒子,讓母親覺得丟臉。

突然母親也變成了鬼魂,口渴想吃庭院長的橘子,卻怕是埋在樹下的兒子血肉生成。

沒辦法還是想吃,但鬼魂無法吃,因此她想附在貓身上吃。又怕貓會吃老鼠很噁心。

這番出爾反爾、糾纏碎念,本身沒有意義,是用來解釋〈第三度認命〉兒子為什麼死亡:正如美貌,兒子也是她滿足自戀的工具。她渴望享受成就尊榮(吃橘子),但無法靠自己達成,所以逼兒子(貓)代她取得成就。那麼吃橘子確實也是吃兒子。結尾母親的鬼魂看祖先肖像、十三本愛書、兒子,全都變成了砒霜。暗喻母親就是砒霜,所以看什麼都成了砒霜。

母親如何在關係中下毒?一是把兒子當成工具使喚,二是不管叫他做什麼,做了她都要挑剔。好比想吃橘子又怕吃到兒子,想附身家貓又怕吃到老鼠。暗喻母親永遠瞻前顧後、憂心忡忡,不接受人無論怎樣取捨都要付代價,逼兒子改弦易轍,逃避她上一個選擇的代價。於是兒子奉命做了又要改,改了還要改,怎麼做都錯。〈第三度認命〉兒子覺得自己像屍體,手腳動不了,被活埋也叫不出聲,正是出於被反覆挑剔的無助。

有些臆形恐怖症患者,會強迫性重覆照鏡子,化妝掩飾缺點,過度節食運動維持外貌。敵視別人,焦慮恐慌,需求肯定。亦即外貌焦慮只是內心衝突的出口之一。書中的兒子,就站在母親噴發焦慮的火山口邊上。因為不斷被攻擊,所以覺得鄰居親友看到他都像看到腐屍般作嘔,難以建立人際連結。書中沒有提過母親常照鏡子,但兒子刮鬍子執迷於鏡中倒影一舉一動,夢見弟弟穿女裝照鏡子,可能兄弟都在模仿母親的症狀。〈鐵匠該隱鑄造的一顆星〉、〈死神的另一根肋骨〉、〈鏡子的對話〉糾結於孿生弟弟死亡,男主角照鏡子就像看到亡弟,像是自己成了亡弟,自殺欲望如影隨形。

男主角為什麼要上弔?小說寫弟弟死於腸胃炎,表面上男主角清白無辜。實際上標題「鐵匠該隱鑄造的一顆星」,內文「雅各已經脫離了他,怎麼也不可能挽回」,援引《聖經》〈創世紀〉兄弟爭寵,該隱殺弟雅各,暗示男主角殺了弟弟,把人弄死了變成天上的一顆星。禮儀師整理亡弟遺體,男主角深信死的是自己,和自殺欲望同樣反映罪惡感。

〈第三度認命〉認命於失寵,似乎男主角真有弟弟。但同時,這也是他的虛構。照鏡子勾起痛苦的自我意識,對鏡嘲弄自己「做作」、「虛偽」,覺得自己是蠢豬、所有人都是蠢豬。超載崩潰時,這些自我攻擊被打包成「另一個我」、「他者」、「孿生弟弟」,畫清界線,切割完了重新做人。〈死神的另一根肋骨〉標題也援引《聖經》〈創世紀〉神取亞當肋骨為他造伴侶,男主角為自己造的伴侶,就是鏡中倒影「另一個我」。

〈藍狗的眼睛〉也是〈艾娃在她的貓裡面〉的鏡中倒影。〈艾娃在她的貓裡面〉母親渴望擺脫美貌的負擔,又無法承受失去美貌;〈藍狗的眼睛〉男主角夢中的女人夢想原野,卻離不開城市。

〈藍狗的眼睛〉開頭女人看向男主角,他描述「我以為這是她第一次看我」,暗示「其實她一直看著我」。等她走到他背後,男主角仍感到她的視線射來。「於是我恍然大悟,這是我第一次正眼看她」,暗示「我從沒正眼看過她」。看似男尊女卑權力懸殊,其實女人柔性操控著男主角。男主角背對她,沒看她,卻知道她在做什麼。知道她又對著鏡子坐下來,從鏡中看著男主角的背影。

這段說明了男主角習慣透過女人的眼睛看待自己,就如孩子從不需要正眼看也知道照顧者在盯著他。我們從幼年期起,只要往前一步,背後就會傳來母親叮嚀「那裡有水,不能去,鞋子會弄濕」。往後一步,「那裡有牆,不要去,撞到會痛」。往旁一步,就又是「不要跑,你會跌倒」、「不要走,要吃飯了」。隨著孩子長大,那隔空聲控孩子的權威聲音,有時也會升級為批評孩子身上的一切不如人意。〈鏡子的對話〉對鏡觀察到的自己如此「做作」、「虛偽」又蠢豬,重現了他人對男主角的攻擊,他人可能是長了一把藍鬍子的父親,也可能是母親。

〈藍狗的眼睛〉中,女人說「你不覺得冷嗎?」「想必你現在覺得冷了。」男主角也像被催眠了般回答「我現在覺得冷了」。

這番「有一種冷,叫阿嬤覺得你會冷」的對話,擴充為〈六點光臨的女客〉。貧窮妓女接客後,每晚到餐館蹭飯。她吃定老闆荷西喜歡她,明明有求於他,卻字字句句都要瘋狂打臉羞辱他。問她想點什麼菜,她卻說要先教他當個紳士,原來是要他替她點菸。誇她美,她罵「你該不會以為那樣講就能打動我並付你錢」。告白喜歡她,她嘲笑:「你以為我會為了一百萬披索跟你在一起?」「沒有一個女人受得了你,即使是為了一百萬披索。」為否認她欠了三個月的飯錢,倒說成欠她一百萬披索。

發完脾氣,她又換了一副面孔,語調輕柔施展魅力:「你真的喜歡我,小荷西?」「就算我剛剛跟你說了那些話?」「就算我沒跟你上床睡覺?」「那麼,你真的喜歡我?」像是引誘豬牛踏上通往屠宰場的甬道,只要說得荷西臉紅,她便放聲大笑,狠狠嘲弄荷西。等荷西不理她,她又會溫柔動人:「你真的喜歡我,小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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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她怎樣貓玩老鼠,荷西每次都踏入她的陷阱。妓女如常六點光臨,卻向老闆荷西爭執不休,堅持她五點四十五分就進門了。這點無關緊要,荷西妥協,這是預演。她不只要荷西屈服,而且要荷西把她的意思用他自己的話說出口,「再說一遍,一個字接著一個字地說。」洗腦荷西相信那是他自己的想法。

正戲上場,她找到了荷西的底線,就是誠實。所以她挑戰打破荷西界線,主張荷西愛她就要為她說謊,替她向警察作偽證。又一輪貓玩老鼠叼起來左右甩,荷西慘烈屈服後,發現仍須面對她的得寸進尺。

這就是〈藍狗的眼睛〉。女人(貓)說:「想必你現在覺得冷了。」男主角(老鼠):「我現在覺得冷了」。如果屋內確實很冷,那麼操控者根本不用說什麼冷。就因為不冷,所以一步步情緒勒索,誘迫他說冷,才成其為圍獵般賞心悅目的娛樂。這是獨裁者欣賞競技場獅子吃奴隸的餘興節目。

這篇的張力,堪比海明威〈白象般的群山〉男子死纏爛打、軟磨硬泡逼女友墮胎的對話。然而說到被迫作偽證本身,〈六點光臨的女客〉更可列入受難聖人史冊。格雷安.葛林的小說〈地下室〉寫管家帶著小主人當藉口出門外遇幽會,管家太太逮到機會獨處,就私下向小主人套話逼供,不著痕跡的拷問,令男童焦慮幾乎崩潰。把〈六點光臨的女客〉放進童年社會化發展的序列,想像那對話是一個母親吩咐兒子作偽證「別讓你爸知道我花了這麼多錢」,或是父親叫兒子接電話作偽證「快,說我不在」,讀者才會明白妓女對老闆為何有那麼大的權勢,老闆為何無條件討好,無論妓女虐我千百遍,我待妓女如初戀,因為孩子完全依賴他的照顧者生存。老闆成年後的關係仍然停滯於幼年的模式,像個暖男樂於付出,討好宛如幼兒般糾纏哭鬧、不成熟的大人。

閱讀過程中,想起二十幾歲時看不懂《百年孤寂》,我總在問它的粉絲,到底這本書好在哪。我看不出它有何價值,就像是亞斯伯格症者看戲只看到一群人進進出出,換幕,結束,無法深入人際關係,我無法從人物內心看到事件意義。一位演員形容它是木頭臉,指其人物演技缺乏情緒。他隱藏情緒,就像極權國家的人不輕易透露政治異議般小心。2010年讀完磚頭厚的《馬奎斯的一生》都對他是什麼樣的人一無所知。彷彿回應我的不滿,《藍狗的眼睛》充滿了情緒,它是一個人從自身痛苦中窺看父母、手足、祖母,再走出這個因殘酷對待而失語的家庭,涉足外界社會。就像是開車駛出直腸,擋風玻璃上鋪滿了厚厚的屎,雖然肛門外的世界已豁然開朗,卻看不見路況、風景,盲目的危險駕駛也可能導致他人死傷。

孤獨是囚牢,他把女人當成逃獄的路。可是他遇到的倒楣鬼女人顯然狀況外,不知道自己應該要被他從頭上輾過去。於是他不斷在遇到的人身上受挫,仍抱希望,渴望拿回自幼被剝奪的權力,隨時尋覓那些年幼的、盲啞的、落單的、容易下手的獵物。

〈艾娃在她的貓裡面〉、〈死神的另一根肋骨〉主角都將困境歸咎無窮上溯的血緣,來自世界初始,有《聖經》〈創世紀〉人物以撒、利百加的血緣,「他們的血經過一代又一代,一夜復一夜,一個吻接著一個吻,一個愛接著一個愛」,經由血管、睪丸抵達子宮。這種童話浪漫的逃避,擴充為《百年孤寂》上溯數代家族史,所不同的是,馬奎斯已否決吻當中存在任何的愛,斷言這個家族一百年都不會有孩子是因為父母相愛而誕生的。《百年孤寂》寫人物的行動,是謎面。《藍狗的眼睛》透露了角色的感受,解答代代男人為何扔下妻兒往外逃,是謎底。

村上春樹小說中有個小角色女孩,說讀小說最好不要有餘韻,啪一聲闔上書就結束是最好的。我不懂她在說啥,不是都要追求餘韻嗎?現在好像懂了。她感到餘韻像鬼魂盤據老屋一樣盤據她,把她像氣球灌滿了不屬於她的哀愁,工作、生活中處處出神,好的作家如害蟲般令人困擾。《藍狗的眼睛》給了我這種被奪舍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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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奎斯短篇小說集《藍狗的眼睛》(2023年6月,皇冠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