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印刷廠內付印完成的書籍內頁(Image via Shutterstock.com)
上周去國圖開會,討論ISBN申請、統計等各式問題。承國圖新任王涵青館長美意,讓我在會中說了許多長久以來發現的問題,且都作成會議紀錄,未來應該都會推動實施。
其中對出版業者、編輯、產業統計及文化部政策制定皆有重大影響的,當屬舊書改版納入ISBN核發的建議。
大約自2016以來,出版產業產值急摔至二百億以下,鋪貨書店銳減,出版業人力緊縮,業者想盡辦法把舊書拿來重新包裝(改裝幀、加新版序、換書名、換封面······),向國圖新書中心申請新書號,當成新書在市場上重新發行一遍。
但國圖對「改版」有自己的定義。你一定要修訂內容,要真的是新的「版本」,新書中心才會視同新版,核發書號,如果資料不足,國圖還會通知要求補正資料。
於是國際上本來只是作為一種產品獨特編號的商業機制(ISBN),在國圖對「版本」定義的堅持下,幾乎變成了變相的內容(有沒有修改的)審查。
而出版社為了取得新號碼怪招頻出,起先是加個序就說是新版,後來校對有改錯字就說有改版,換封面,最後換書名──連書名都換了,書號中心根本無從懷疑這是不是舊書換新包裝。
一個在美國出錢就買得到的書號,在台灣就變成出版社和新書中心鬥法的場景。
我在會中向國圖建議,承認舊書改版是市場既存的現象,與其防堵又堵不住,不如完全開放,讓業者舊書想上市就可以申請書號,不必攬下審查的責任(國圖根本沒必要做這件事),但在申請程序上增加欄位要求註記前後版本差異(書名不同?錯別字校正?多了序文?內文增訂?等等等)。
這樣做好處很多。國圖可以卸下沒有必要的行政審查的責任,出版社可以大大方方舊書重出,只要申請時版權頁註記清楚版本差異即可,讀者和圖書館有地方可以判斷是否有重複採購的需求,而出版統計上我們可以更清楚地區分哪些是真正的新書,哪些是舊書改版。
而各單位在統計年度新書時,也有更準確的數字來計算台灣真實的新書製作能力。不管是產業輔導,政策推動,或業者自己判斷市場趨勢,都有更可靠的數字據以做成判斷。
新書中心以前說為了保護消費者,所以必須堅持是增訂改版才能發放書號,但是現況是業者申請時換個書名你就無從知道這是舊書改版。而其實大部分業者非常在意讀者抱怨,他們會在版權頁自行註記本書原書名為XXX,以便讀者自行判斷。
與其讓業者用各種技巧申請書號,不如就開放註記版本差異,自由申請。
舊書改版這種事不可能阻擋,且不說台灣出版社大家都這麼做,日本、美國,大家也這麼做。二十幾年前我就在出版家周刊注意到一個行業術語「reissue」。如果你看出版辭典,reissue 是不分是否改版的,只要是重新上市發行就叫做reissue。
現實上重上市不只對業者有商業價值,對社會整體而言,每隔幾年的重新上市,也可以重新爭取新一代的讀者,具有社會傳播的意義。即使未改版,舊書也有重上市的正當性,不應該完全貶抑。希望國圖能夠盡快更新ISBN的申請表單。
ISBN相關議題我關注了二十年,現在終於開始有政策上改變的可能,滋味真是難言。非常謝謝師大柯皓仁教授的推薦與會,這是圖資圈與出版產業整體的一次合作,值得繼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