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文】《街頭的流離者──一名街頭社工與無家者的交會微光》

2025-01-17  楊小豌(社工) 

示意圖,Image via Shutterstock.com

 

詐騙集團的完美操縱對象

 

【微光筆記】

為什麼無家者特別容易接到向他們要身分證,說用來登記門號可以賺錢的電話呢?

如果我是他們,困於這樣的匱乏裡,我真的有力氣對簡單得來的好處說不嗎?

 

幾次在火車站見到阿選,他的兩腳膝蓋都是傷痕,走去廁所的路上,只能小碎步移動的他踉蹌好幾次。晴朗夏日裡,當大家穿著輕便短袖,他卻依然裹著那件厚外套,滿頭汗水,沿著臉頰滑落。

直到要和他約時間去看醫生,我才發現原來車站是他目前日常唯一的活動範圍。由於走路步伐不穩,害怕跌倒時無人攙扶,他完全不敢獨自坐車;身旁雖然有一些會關心他、幫他領餐的朋友,但也害怕出意外,不敢陪他冒險走遠。

有幾次我們等公車要去醫院,眼見車子即將到站,我陪著阿選緩慢地上前,快走到車門時,前方最後一位乘客剛踏上車,趕時間的公車司機便快速關門駛離,留下錯愕的我們。

偶爾也有候車乘客因著阿選身上的味道、粗重的呼吸聲而頻頻側目,但他的情緒似乎始終平穩,只是氣喘吁吁、汗流浹背,睜著狹長的兩隻小眼睛望著車來的方向。

 

交出去的身分證

 

阿選有家族遺傳的高血壓,後來檢查診斷出血管性失智症。

雖然他走得慢、反應也慢,但考慮到阿選已經漸漸對這條就醫的路途熟悉,某次看診,我便和他約在醫院門口,卻遲遲等不到他的出現。後來他湊出幾枚零錢從公用電話打來,告知說:「我沒有健保卡了,今天不能看醫生。」

我直覺事情不對勁,掛上電話後,便去找他瞭解狀況。他說兩天前有個朋友來找他,要跟他拿雙證件,並承諾一週內歸還,還會給他一些錢。阿選同意了,交出了身分證和健保卡。

「這樣我就可以買手機啦。以後打電話給你也不用那麼麻煩了。」阿選很真誠地表達自己想要那筆錢的理由

我卻直覺這是人頭詐騙的前奏。

我先跟他說明事情的嚴重性,接著告訴他:「啊你要手機可以跟我說,我們可以試著找二手的啊。你不知道人頭詐欺案的事嗎?我擔心你被騙了。」

阿選仍是非常淡定地說:「你以前又沒告訴我,也沒跟我說你那裡有手機啊。」

確實是如此,除非是為了工作需要,否則我們不太會主動考慮提供個案手機。若是為日常上網或聯繫朋友所需,他們通常自己去找比較便宜的機子。

談了這麼多,我詢問要不要幫他掛失身分證,他卻說:「還是不用吧。」

就算知道被騙了,對於賺錢的渴望還是很明確和真實。我只能尊重他還是想「賭一把」,看看這個他不曉得姓名、也不知道住哪裡和做什麼工作的「朋友」,究竟會不會兌現承諾。

 

先過好今天就好

 

一週後,阿選確實拿回身分證,也收到錢。他用新買的手機打電話跟我說:「這次我拿到一萬三耶!我花了兩百多元買手機,還買了耳機,昨天晚上去住網咖。」

那個禮拜約好要看診,他因為從車站的出發時間耽擱,為了在約定好的時間抵達,竟捨得搭計程車到醫院,還喜孜孜地告訴我:「有朋友說要介紹工作給我耶!」

我好奇地問:「工作內容是什麼啊?」

「他說不能說。」阿選做了個噤聲的手勢。

哎,這一聽也是不太妙。我試著白話地和他說理:「如果有這麼好做又好賺的工作,一定有很多人搶著要呀,為什麼會找上你呢?為什麼朋友怕別人知道呢?會不會你現在賺得很開心,過了一年後才要來擔後果?可能會被抓進去關欸!我們看過好多人都這樣欸。」

阿選的反應很緩慢,但很清楚地回應:「我知道,但我現在就是生病啊。」

我試著核對他要表達的意思:「所以你的意思是──其實你不太在意以後可能會被關的事情。先過好今天就好,以後的事,以後再說,至少現在有這些好康就好──對嗎?」

他點頭說:「對啊。」

原來他不是不明白這些行為可能會讓他犯法入獄,只是目前他似乎也沒什麼好失去的。不冒這個風險而繼續承擔的現狀,對阿選來說難道就比較好嗎?

如果撇開道德面,單純從效益面來看,阿選的視角很純粹:拿到錢,餓的時候可以買好吃的,渴了可以買好喝的,想聽廣播時還有錢買耳機……這樣的快樂不是更直接而現成嗎?

要理解阿選的想法並不困難。直白地揭開我們彼此所關注的核心差異之後,對於「要他想清楚」這部分,我不再多說什麼。相較之下,眼前更要做的或許是和他聊聊他手頭的一萬多元打算怎麼運用,以及要怎麼小心不被偷走。

 

為何找無家者下手的人如此肆無忌憚?

 

在我們開始經營日間關懷據點初期,常見一位穿著襯衫、開著汽車的男士來到門前徘徊觀望,有時車上還載著幾個人。因為形跡太詭異,後來被我們出聲警告並驅離。

跟男人打過交道的幾位無家者,在他離開後,一人一句氣憤地跟我們說:

「那個××被他邀約坐車去廟裡領發財金,領了之後卻要跟他分紅,然後還得自己搭車回來。」

「還有××啊,被他帶去辦過手機門號。」

原本他們因為還不清楚後果,總會聽信那個男人的說詞,就如同上過他車的許多人一樣。但是當後續面臨了有些人被判詐欺,有些人被多扣錢財、還浪費時間,漸漸地,大家不再上當,也不想再理睬他了。

原來那個男人之前在據點門口出沒是在「物色人選」。他在看這個空間裡,還有哪個缺錢的新面孔,或是哪個再度鬼迷心竅的老朋友,可以跟他一起去牟利。

為何這些找無家者下手的仲介人可以如此地肆無忌憚?

曾有一位加總起來人生大半輩子都在獄中度過的孝仔大哥和我們分享過:「人醒著就需要錢。一個人生活不穩定,身上沒錢,才會進進出出監獄。」他並細數身上的詐欺、竊盜案件,發生的時間點往往都是他沒工作又急需現金時。

這也是為何在街頭常聽聞有人被帶走,以辦電話卡、租屋之名行詐騙之實,這樣的惡行層出不窮。

 

沒有家屬可聯繫的人,是完美操縱對象

 

我曾經有一次緊張的經驗,因為一位無家者阿強,人生中首度上警察局做筆錄。

某天早上收到阿強傳來訊息,內容表示他前兩天被騙去拘禁在朋友家,並且被監視和控制自由。朋友準備帶他去辦存摺再轉賣,他不想,但如果逃走,又擔心在外頭露宿時會被抓走。

訊息的最後一段就像八點檔般的劇情,他寫著:「千萬別報警。他們有槍,還有人控管、拘禁我的行動。」

我不敢直接報警,但是以LINE聯繫認識的警察尋求建議。幾經周折後,警方找到朋友家的所在地,直接破門而入,救出了阿強。

沒想到當天下午,阿強從警局打電話來質問我:「我不是叫你不要報警嗎?」

我表面上鎮定地回應:「我沒有報警啊,只是用LINE諮詢警察朋友。」但內心不禁忐忑地想:我真的不應該報警嗎?如果不報警,情況會不會更危險?這或許就是人蛇詐欺案件層出不窮的原因:被害人出於害怕、知情人出於擔心,於是動彈不得,無法求助。

後來去警局做筆錄時,從警方得知的訊息讓我安定許多。經驗老道的刑警說:「像這樣沒有家屬可聯繫的遊民,往往是這類犯罪集團最喜歡的完美對象。幸好這次你跟我們聯絡。假如警方不行動,就無法遏止犯罪,阻止下一個人受害。」

他還說,若我選擇不予回覆或不幫忙求助,阿強很可能會被帶去各家銀行開戶,最後再辦理護照,安排他出國,前往東南亞繼續從事詐欺或網路博弈的工作。這樣的集團無論如何都有辦法從他身上榨出金錢。

 

為了活命,寧可沉默

在警察局時,我曾問刑警關於阿強這件案子接下來會怎麼樣。

他搖搖頭,無奈地說:「我們也不能怎麼樣。雖然這次大費周章地出動找人,但被害人始終保持沉默,我們警方也無法進行下一步的調查。其實我們完全能理解他對自身安全的顧慮,因此也沒有想強逼他說實話,選擇尊重他的意願,讓他離開。」

當晚去找阿強時,他卻一改在警局什麼都不願透露的態度,向我坦言,這個事件始於之前他收到過去毒品圈老友的臉書訊息,很老實地透露了自己的流浪處及經濟狀況。沒想到對方竟帶人出現在他休息的地方,以「要介紹工作,並提供宿舍」為由,半強迫地將他載走。

「為什麼不跟警方說出這些?」我問。

「啊我就擔心告發他們的話,我回到街上會被他們的人埋伏,到時候警察也無法及時趕來救我。」

就像阿強為了自己的性命安全,寧可選擇沉默。這類案件的被害人多半擔心因著自己的指認而招來報復。因為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法院還沒判刑確定前,除非罪刑重大且有串供之虞,或有共犯在逃,才能先聲請羈押,否則即使被查獲,送去地檢署複訊後便能交保。因此在這段過程中,證人確實處於風險之中,不可能受到警察二十四小時的保護。

即使情況適用《證人保護法》,可以將所有資料以代號註記,真實姓名彌封於資料袋,只有檢察官和法官可以打開,但是對於仍感到生存威脅的當事人而言,還是很難冒險吐露真言。

 

貧窮者如何成為「加害者」?

我看過人頭詐欺案的判決書內容,受害者的損失高達幾百萬元,一定充滿害怕、焦慮和憤怒。但交出自己人頭資訊的這些貧窮者,他們又是如何成為「加害者」的呢?

他們是無辜的嗎?似乎也不是。也許有幾位像阿選這樣認知功能受損的當事人,並不一定真能理解這些行為究竟會帶來什麼危害,但這些提供身分證、健保卡來賺錢的人並不是「被陷害」,因為他們確實做出了選擇,為了自己的獲利而不計發生在他人身上的後果。

無奈的是,為什麼這種事特別容易發生在某些人身上呢?為什麼無家者特別容易接到向他們要身分證,說用來登記門號可以賺錢的電話呢?如果我是他們,困於這樣的匱乏裡,我真的有力氣對簡單得來的好處說不嗎?

其實這一群人已經在自己所處的情境裡,做出了最理性的選擇。現實的匱乏感、為了滿足生活需求而對現金的迫切感,讓一個人沒有條件去想到遠期會發生的事,這是心理學上說的「管窺效應」,也是《窮人的經濟學──如何終結貧窮?》一書中探討的「貧窮如何影響人的思維」。目標短淺而不顧大局,是一個人受限於自身環境中極容易發生的情況。

 

在一場司法改革基金會舉辦的人頭詐騙講座中,「人生百味」的共同創辦人巫彥德有段發人深省的發言內容:

 

「人頭戶不是貧窮者被利用來犯罪的第一個事件或最後一件,很早期就有了,只要社會裡有人被排除,就會有人利用他們來做各種事。像過去當兒童福利還沒發展時,兒童被用來做雛妓。所有的利用都可以拿來用在貧困者身上,因為全都是強制利用,全都是因為沒有錢,『我知道你為了錢,什麼事都可以做』。當貧窮的本質不被看見,這樣的事就會一再發生。

「司法既沒有起到預防犯罪的效果,也沒有正義,因為本來就不正義。他是因為貧困才犯這個法,而你又懲罰他的貧困,罰他更多錢,哪裡正義?

「面對犯罪,如何有更適合的處置和處遇?司法制度是否可能為了貧困者,而發展出更有修復性、更具正義的制度?」

 

這段內容一直影響著我反思貧困者和司法、監所的關係。究竟這些貧困者在司法制度中所受到的「懲罰」,如何能真正地更靠近「正義」?如何才能真正對於預防犯罪有所助益?

理想而言,當一名貧困的人犯案入獄,怎樣的處遇,對於他有一天「復歸社會」才是真正有幫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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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深入探討街頭流離議題:「有沒有一個不淘汰人的社會?」(寶瓶出版,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