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行憲已有四分之三個世紀,與人權觀念仍存在著明顯的隔膜,這是個文化現象。」(作者〈自序:何以權利?何以法治?〉)(圖片來源:新經典文化)
(編按:本文由新經典文化編輯整理自《法治東西談》新書發表上,致詞人王健壯先生的談話。)
首先跟大家講一個故事。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中國對日本的戰爭還在進行。當時的暫時國會,也就是國民參政會,組了一個訪問團去英國訪問。訪問團成員有後來在台灣當過中研院院長的王世杰、商務印書館的王雲五,以及《大公報》老闆之一胡政之,另外還有十幾個人。
胡政之雖是報社老闆,但他年輕時曾在日本東京帝大讀法律,當過律師,還寫過一本法學書《刑律原論》。訪問團在英國考察了三個月,之後胡政之回到中國,經常發表演講鼓吹民主立憲,同時還寫了一篇非常重要的文章,標題只有四個字:〈憲政風度〉。
「憲政風度」這個詞語非常特殊,它既非法律用語,也不是政治學詞彙,更不是我們常講的「風度翩翩」的那個「風度」。按胡政之的說法,民主立憲是一種簡單平凡的政治。這個說法跟一九三〇年代胡適之在《獨立評論》雜誌上進行民主與獨裁論戰所提的一句話非常像。他說過:「民主政治非常簡單,它就是『幼稚園的政治』、一人一票的政治。」
「憲政風度」這四個字到底指的是什麼?胡政之自己的定義是:憲政風度必須要包含四個要素:第一,服從法律;第二,尊重自由;第三,公道競爭;第四,容納異己。當然,他還做了很多很細的陳述,這裡不做說明。總之,他提出以上四個定義。另外,我要引述他講的另外一句話,好讓意思更清楚。
胡政之在同一篇文章裡有另一段重要的談話,他說:「民主而不憲政,則民主是空的;憲政而不民主,則憲政也是空的。」讀過李念祖《法治東西談》的人就會知道,這句話跟書中有句話非常相像,那就是:「民主須透過共和實現,共和不能缺乏民主。」這兩句話,隔了八十多年在不同的時空遙相呼應,其道理是相通的。
胡政之對民主立憲的理念,是民主與憲政兩者都不可或缺。《法治東西談》這本書反覆申述的大概也是兩個概念:第一,民主與共和,第二,權利與權力。大陸這幾年有學者說過胡政之的民主憲政主張,事實上只有兩點:一是用什麼方法來最大限度限制有權力者的權力和行為;另外一個是用什麼樣的政治結構才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被統治者的自由──這跟念祖下面這句話也相通:「法,最根本之用是約束權力。」透過胡政之這個小故事,再來看李念祖這本書,並回頭爬梳我們台灣這幾年所經歷的民主憲政的歷程。很多朋友應該會心生感慨。
李念祖在書中舉了美國大法官馬歇爾的例子,說明「司法專司救濟權,不能涉及由政黨政治決定的事物,自也不能參與政治鬥爭。」但台灣不久前才卸任的一位大法官,在卸任前的一份不同意見書裡卻講了這樣的一句話,他說:「本席仍然認為本庭有必要走入政治叢林,並以憲法規範正面導引或輕推(nudge)立法院議事程序,往正面的政黨競爭方向發展,而非繼續沉溺於負面的惡性對抗。」這句話所揭的旗幟──「有必要走入政治叢林」,何其大哉。
那我們來看看,是這位大法官的話對呢?還是馬歇爾的那句話對?
五年前,立法院進行監委的同意權行使時,因為沒有經過諮詢審查的程序,就逕付表決。有立法委員為此聲請釋憲,當時的大法官,以這是屬於國會內部事項、屬於國會自律範疇的理由,不受理聲請。然而,今年五月,也就是五年後,大法官卻因為質疑立法院讀會的程序(一讀二讀三讀程序),以及表決方式(具名不具名、舉手不舉手)的理由,受理了憲法訴訟法的聲請。這兩個相差五年的大法官的決議,讓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讀會程序跟表決方式不是國會內部事項嗎?不是國會自律範疇嗎?
李念祖在他的《法治東西談》書中提到:先例不是不能破除,但是要指出哪些地方是錯誤的。三年前,甫退休的美國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Steven Breyer)講過幾句話,他說大法官不是穿著法袍的超級立法者,大法官穿上法袍,是因為這一來就與政治絕緣,穿上法袍後就應作為遠離政治的法律修士(monk),這也就是大法官應該有的「憲政風度」。請問我們的大法官是不是有這樣的一個憲政風度?
再舉最近大家談論的最多的羈押為例。早在一九九七年,大法官392號解釋就已經把羈押權從檢察官手上交給了法官。為什麼大法官要做這一號解釋?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濫權、保障人權,非常簡單。但是二十八年過去了,我們羈押浮濫的現象有改善嗎?過去一年多,大家如果注意新聞就可以知道,到處都還可以看見所謂「羈押魚肉」在發生──羈押魚肉這個詞不是我想的,是一位法官的理解。有人可以在檢察官起訴書還沒有具體罪證提出的狀況之下,被羈押將近一年。有人因為觸犯偽造私文書罪,就被檢警調多路搜索、羈押數月、交保千萬,最後還要用電子腳鐐事後管控。這種對待江洋大盜的模式,符合法治、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表現的又是怎樣的憲政風度?
我認為李念祖這本書正是胡政之「憲政風度」現代的經典詮釋,尤其是這本書中的倒數第二篇文章〈馭王還是馭民?〉,我個人認為是整本書的點睛之作,這篇文章的文筆也特別好,把作者平日寫詩的功夫發揮得淋漓盡致。在〈馭王還是馭民?〉一文當中,李念祖提出三個憂心,第一,國會是不是毫無防止國王復辟的警覺,甚至自願成了國王的人?第二,司法會不會也沒有防止國王復辟的警惕,而總是在審判之中判政府勝訴,人民敗訴;第三,人民是不是普遍缺乏馭王之心,而在不知不覺中成了政黨的附屬與勤王部隊?這是作者的三個憂心。
事實上,這三個憂心在許多民主共和國家裡已經變成現狀、變成危機,台灣會不會發生這樣的情勢?正如這幾年美國人憂心忡忡一直在問的:「Can it happen here?」為此,我非常感謝李念祖替大家寫出這本書,讓人們可以在閱讀的過程當中,去思考上面這些大哉問,並且尋找答案。
【書籍簡介】
▶ 本書特色
▶ 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