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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10 年新書出版總量 57,710 種,申請 ISBN 之出版機構 4,873 家國圖書號中心受理臺灣出版機構申請圖書 ISBN,民國 110 年 1 至12 月,總計核發新書及補申請圖書 ISBN 之出版品 81,483 種(ISBN 筆數為 92,345 筆)。其中,配合文化部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政策,辦理歷年已出版、未取得 ISBN 之出版品補申請書號,計核發補申請書號圖書 23,773 種(ISBN 數為 29,688 筆);扣除補申請圖書之數量,臺灣 110 年申請 ISBN 之新書(含電子書)計 57,710 種(ISBN數為 62,657 筆),申請新書 ISBN 之出版機構總計有 4,873 家。
110 年申請 ISBN 之出版機構較 109 年增加 179 家,臺灣新書出版總(種)量,增加 22,669 種,新書成長率 64.69%。110 年新書出版總量 57,710 種,申請 ISBN 之出版機構 4,873 家國圖書號中心受理臺灣出版機構申請圖書 ISBN,民國 110 年 1 至12 月,總計核發新書及補申請圖書 ISBN 之出版品 81,483 種(ISBN 筆數為 92,345 筆)。其中,配合文化部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政策,辦理歷年已出版、未取得 ISBN 之出版品補申請書號,計核發補申請書號圖書 23,773 種(ISBN 數為 29,688 筆);扣除補申請圖書之數量,臺灣 110 年申請 ISBN 之新書(含電子書)計 57,710 種(ISBN數為 62,657 筆),申請新書 ISBN 之出版機構總計有 4,873 家。
110 年申請 ISBN 之出版機構較 109 年增加 179 家,臺灣新書出版總(種)量,增加 22,669 種,新書成長率 64.69%。
──摘自《110年臺灣圖書出版現況及趨勢報告》
國圖自2013年起每年都會在春節過後,發布新書資料中心針對前一年 ISBN 申請所得的結果,加以分析統計。國圖希望這些統計「有助於出版界、圖書館及社會大眾透過最新圖書出版資訊,進一步掌握發展機先」。由於 ISBN 資料是台灣目前極少數關於圖書產業的公開資料,加上公布時間及時,所以對產業及社會議題關切者均有廣泛影響。
不過國圖可能受限發布時限壓力,對 ISBN 資料集中的數字都缺乏正確的理解,或做了錯誤的引伸。本文試著從產業角度檢視國圖的報告,分析其中的缺失,希望國圖越做越好,為產業貢獻更多。
2021年的 ISBN 數字,是國圖自上個世紀起動 ISBN 申請以來,最戲劇化的一年,ISBN 統計數字從連續四年的衰退,大幅成長二萬餘種而成為五萬七千餘種,成長率高達六四點六九%。國圖已經在報告中說明「由於免稅政策的吸引」(財政部免徵圖書業加值型營業稅政策),大幅提升了電子書及考試用書出版商的申請動機,光電子書就較前一年大幅增加了一萬五千餘種。
這足以推論 ISBN 申請數量的增加,但這並不等於「新書出版量」的增加。只能說過去沒有免稅誘因,懶得申請書號的書種,去年都開始申請書號了。是免稅政策把電子書、考試用書吸引曝光在ISBN 的統計數字裡,而不能直接推論新書出版量在連續下跌後「有顯著回升」(國圖報告用語)。甚至中央社在發布新聞稿時還用了「疫情期間用力編書 110年新書出版數成長逾6成」(中央社 / 台北17日電)的標題,更屬誤導。
由於前後兩年面臨的申請誘因不同,現在要統計免稅政策對推動新書出版量的增長效益,已經屬於不可能,現在能推論的只剩下「申請量」的增長而已,非常可惜。下圖所示是2021年台灣新書 ISBN 數量,翻轉連四年衰退後的戲劇性勁升。
以出版單位屬性畫分,國圖把出版單位區分為一般出版社、政府機關和個人三類,在2021年的出版量上,出版社新書占比從八成七,揚升至九成二五,機關和個人出版占比則同步衰退。由此也可以反證新書ISBN數量的勁升,是單一商業動機所驅動,政府機關沒有免稅動機,就不會像民間出版社那樣拚命申請。
此外台灣出版業近年來為樽節成本,大量採用舊書改版,把三、五年前已經出版的舊書,重新設計封面,更改定價,甚至另定書名,視為新書上市,這些在業界其實不會視為原創新書,只是為省成本,增加營收做的工作,但在國圖的統計裡並不區分,仍然歸類為「新書」。而這類書的比例可能占一間中型出版社三成的新書量,數量非同小可。
如果統計新書量要用來表彰國家的文化創造力,那麼把舊書改版另外圈出統計就是一件極有必要的事情。可惜 ISBN 的資料欄位裡並沒有相關欄位,造成事後要統計改版數量變得困難。
有聲書在去年的出版提升,也是國圖報告中特別著墨的事情,去年數量從個位數,大幅攀升至四百餘種。可是同樣的麻煩依然是,這種提升到底是市場趨勢,還是純粹是申請誘因增加所導致的結果,目前是無法判斷的。
這就可惜了一個極好的工具,因為缺少對統計條件一致性的理解,以致於可以作為商業分析的資料集,就變得難以使用了。
國圖報告中還有一個重點,是把全體出版單位,依照年出書種量區分為七個等級:年出書一種級、二至五種級、六至十種級、十一至二十種級、二一至三十種級、三一至一百種級、一百〇一以上級等(見下圖)。並依照數字所示,後二級出版社家數上升(二九九家,占六點一%),且出書量占比亦占至高達七五點四八%,報告中因此推論「大型出版社則明顯的展現出版量能」。
這裡主要的問題是大型出版社在前年和大前年並沒有這麼誇張的新書占比,而忽然在去年出現了超高的數字。我的解讀並不是「大型出版社展現出版量能」,而是因為多申請的書號使得擠進「大型」的出版社數量加倍(四十五家變一〇一家),這些大社出書數更從一年二百種,暴升至一年三百二十五種。這裡實際仍然是書號數量的增加,而不是出版書種的增加。
以出書種數來區分出版社規模是很好的辦法,業界通常會認為,一年出版一、二種書只是個人出版或業餘出版,不算在出版「產業」的範圍,業界通常使用的標準是年出書「四種」以上,才算入「產業」範圍,歷年來文化部的出版產業調查都是使用這樣的標準。國圖如果希望 ISBN 的分析報告能夠對產業有幫助,最好能夠參考專業部門使用的調查基準。
此外,七級區隔對統計分析實在看不出有何意義,因為對產業而言,年出書十種、二十種的出版社,並無區分的意義,他們都屬於小型出版社範圍,對業界而言,年出書四種以下,屬於業餘出版,四至二十種算小型出版,二十一至一百種算中型,一〇一以上算大型。
而且大型出版集團通常都以「子品牌」申請書號,換句話說,在國圖的統計裡,很多小出版社其實都應該歸屬於大集團的出版加總才對。
國圖報告中有一個很有意思的長條統計圖(如下圖),說的是近三年來,各出版規模等級的出版社和申請書號數量的變化。不過國圖只交代了各等級的數字,而沒有看出這張表極有意義的一個事實:
就是台灣最小規模的百分之八十的出版社,只出版了全年度百分之十的書種;而台灣最大規模的前百分之八的出版社,則出版了全年度百分之八十的書種。換句話說,雖然台灣出版業絕大部分都是小型出版社,但產業產值主要還是由中大型出版社所支撐。
最後國圖報告中有一節討論翻譯書數量的問題,報告發現近三年來,翻譯書在年度新書的占比節節升高,從二六%上升至二九點四%。譯本來源國前四名分別為日、美、英、韓,合占所有譯本的九十一%以上。其中最大宗是從日本引進的漫畫譯本,占所有譯本的五十七%以上。
譯本比例上升,其實跟這幾年新書首刷量下滑的趨勢有難以解釋的矛盾,就是首刷量衰退應該會導致出版社無法負擔翻譯書昂貴的翻譯成本才對,結果翻譯書不是減少,反而增多;何解?解讀應該還是從舊書改版來,就是大部分增加的翻譯書,都是從舊書改版而來,改版不需要再支出翻譯費,反而對萎縮的首刷量非常划算,比出版本土創作更划算得多。
因此在翻譯書占比的討論上,區隔出舊書改版的數量,對顯示台灣本土創作能量的消長也具有重大的價值。此外國圖報告中還提到「簡體中文轉換為正體中文圖書」的統計,從業者填寫的記錄顯示,去年共有一・三〇三種新書由簡中轉為正體出版。
從本土創作力的角度看,簡中來源圖書其實應該跟翻譯來源圖書,合併成為「引進書」一併看待,他們都是境外作者,都對探討本土作者創作力的占比具有重大影響。事實上簡體引進書占比極高,在翻譯書來源榜中可以擠下韓國而排第四名(甚至跟第三名的英國只差四本書就可以超越)。簡化字引進書應該要成為標準分析的一節,而不是附帶一筆才對。
額外補充一件事。國圖報告中常常引用財政部發票統計的數位出版產業產值,視為電子書產值,但這其實是無關的。由於財政部發票統計的先天限制,所有現存出版社所出版的電子書收入,都會計算在圖書出版業的項目下,不會分開計算在數位出版的項目下,因此只看數位出版的變化來推論台灣電子書市場的變化,是對財政部數字完全錯誤的解讀。這點應該不要再犯了。
國圖九年來持續分析 ISBN 資料集,確實勞苦功高,但如能更貼近產業現實,則此項分析才會更有價值。
(本文所用圖表皆引自國圖《110年臺灣圖書出版現況及趨勢報告》)